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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服務提供商侵權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網路服務提供商侵權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網路服務提供商侵權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網路服務提供商侵權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1、網路服務提供者直接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

2、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

3、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侵權責任】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網路服務提供者侵權補救措施與責任承擔】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資訊。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使用者,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型別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二、網頁侵權怎麼處理

1、及時保留證據。被侵權人在網上發現權利受到侵害時,要及時儲存網頁,並注重時間的連續性,最好用公證方式保全證據;

2、考慮到網路的隱蔽性,被侵權人難以確定侵權人真實身份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起訴網路服務提供商。起訴後法院會責令網路服務商提供涉嫌侵權的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

3、注意管轄權。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注意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來實施侵權行為,作為被侵權人是有權要求網路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刪除遮蔽的必要的措施,並且網路服務提供者,在接到通知的時候必須要採取必要的措施。但是對於網路使用者實施的侵權行為所造成的被侵權人的損害,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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