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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國內優先權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專利申請的國內優先權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一、專利申請的國內優先權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專利申請的國內優先權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享有專利申請的國內優先權的規定是,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專利法》

第二十九條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專利優先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優先權是專利申請權的一項附屬權利,沒有專利申請權也就是沒有優先權。

2、只有在專利申請人提出了專利申請後,專利申請權才可能衍生出優先權。

3、優先權具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即只有法律規定的優先許可權期內,優先權才有效,過期則無效。

4、專利申請人所提出的先後兩份申請如果在同一個國家,專利申請人所享有的優先權為本國優先權;如果在不同國家,則為外國優先權。

5、優先權不能自動產生,即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在後申請時主張優先權的,必須在提出在後申請的同時提出優先權要求申請,並按規定提交了相應的有效證明檔案,經審查合格後,才能產生優先權。

6、要求優先權的在後申請與在先基礎申請必須具有相同的主題,但在後申請的主題可以是在先的基礎申請的改進。

三、申請專利的條件有哪些?

1、產品應該具有一定的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在專利權人進行專利申請之前沒有任何一個同樣的發明創作或者實用產品在任何期刊雜誌上發表過也沒有在國內外以另外的形式被廣大公眾所熟知,並且沒有相關發明被其他人提請申請並且釋出在之後的專利申請檔案中。但是如果出現某些特殊情況,可以允許申請的發明專利在申請日和優先權日之前被申請,只要在期限內提出過申請都可以,仍然可以認定該產品具有新穎性。同時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的發明專利在申請之前的六個月,如果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認為其失去了新穎性:

(1)在我國政府舉辦的或者經由我國政府承認同意的國際展覽會

(2)在法律規定並且許可的學術會議或者研討會議上發表

(3)他人沒有經過發明人的允許而擅自洩露發明專利內容的

2、產品還應該具有一定的創造性。

發明創造的產品與在申請日之前的技術應該有所改進並且有所創新,應該具有突出實質的特點和能改善人們生活實用功能。該專利應該足以解決平時人們日常生活中難以解決的難事。如果要判斷一個發明是否具備創造性,那麼應該先討論其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一定是建立在新穎性的基礎之上的。

3、產品還應當具備實用性,即產品能夠被生產製造出來並且投入日常生活使用,還需要考慮產品是否會對周邊的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以及是否會造成各種資源與能源的浪費,還需要保證不會傷害人類健康。如果該發明專利不具備一定的技術手段或者實用會違背自然規律或者生產製造需要特殊的自然條件,都可以認定其不具備實用性。

確定專利優先權是非常重要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就相同的主題提出專利申請,主要是根據申請人申請專利的時間確定的,一般有優先權的一方可以被授予專利權。這裡要注意,享有專利優先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優先權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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