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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是什麼?

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是什麼?

一、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是什麼?

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是什麼?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檔案。其目的在於使這些作品儘可能廣泛地、不受阻礙的傳播,以利於公眾使用,規範公民的社會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及公式。這類作品通常沒有創造性特徵或只具有社會一般常識性特點,屬於人類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共同精神財富,不能為任何人所專有,故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

4、時事新聞。時事新聞作為一種事實,是不為《著作權法》所調整的。但作者根據時事新聞所創作的時事新聞作品則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二、著作權客體的條件是什麼?

第一,作品產生於文學、藝術和科學等的領域內。

第二,作品的內容須具有獨創性,且須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須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出來,因此是形式上的獨創性,必須以有形的載體來表達,思想或觀點的創新不是著作權保護的客體。

第四,作品須能夠被複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種類須符合法律規定。

著作權的客體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具體形式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等。

三、解決著作權糾紛的行政方式有哪些?

侵害人和受害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訴訟程式解決行政爭端,即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複議

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不服,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構申請複議。複議機構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

2、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構逾期不做複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複議期間屆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曆法,通用數表不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所保護的客體是作品,這些作品要能夠被複制,具有新穎性,獨創性的特點,作品的表現形式和種類要符合法律規定,作品完成之後,作者擁有相應的著作權,這些權利受法律的保護,不能隨意的侵犯。

標籤: 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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