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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執罪是選擇性罪名嗎

拒執罪是選擇性罪名嗎

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以拆分為拒不執行判決罪與拒不執行裁定罪來選擇適用。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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