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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有沒有諒解書的區別

刑事案件有沒有諒解書的區別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檔案。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罰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如果沒有諒解書,就沒有酌定減輕刑罰的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刑事案件有沒有諒解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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