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解答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怎樣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怎樣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怎樣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律師解析:由以下要件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1、行為人實施了變造國家機關的公文的行為;
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bianhu/fanzuijieda/5k7y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