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1.48W次 《刑法》第115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標籤: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公共安全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bianhu/fanzuijieda/40jr9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