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具體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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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因上訴而提起的第二審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判處比原判決重的刑種。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式審理的情形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三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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