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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怎麼處罰?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怎麼處罰?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1、一般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如果是單位犯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予以立案;
2、基本刑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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