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是怎麼判刑的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2.07W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標籤: 會計人員 刑事辯護 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打擊報復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bianhu/bianhujieda/067l0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