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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行政處罰公開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公開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環境行政處罰公開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公開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公開期限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行政處罰結果資訊網上公開暫行辦法》

第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作出或者變更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資訊。

原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撤下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並作出說明。

第九條 行政執法機關發現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執法機關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不準確的,有權要求實施公開的行政執法機關予以更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

二、環境行政處罰的結案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五十五條 【作出處罰決定的時限】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的3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案件辦理過程中聽證、公告、監測、鑑定、送達等時間不計入期限。

第五十六條 【處罰決定的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送達當事人,並根據需要抄送與案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送達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文書可以採取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公證送達或者其他方式。

送達行政處罰文書應當使用送達回證並存檔。

三、環境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

(五)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具有許可性質的證書;

(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種類的行政處罰。

所有行政處罰都應該在行政機關的網上公開處罰結果的,但是沒有正式結案之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不會在網上公佈任何資訊的,因為對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相對人也有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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