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5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颁布单位:生态环境部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7号颁布时间:2020-12-15实施时间:2021-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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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具体如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一般程序第一节立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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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由鉴定评估机构参照一定的专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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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裁量因素有哪些?(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六)当事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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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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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罪这一罪名,法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相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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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赔偿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清除污染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各地区可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提出细化赔偿范围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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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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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人所承担的对受损生态环境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使其恢复至基线水平的一种责任。《民法典》第1234条专门规定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条件、适用主体和修复方式,也体现了《民法典》开篇确定的绿色原则,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生态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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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由鉴定评估机构参照一定的专业鉴定方法和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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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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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14日法释〔2023〕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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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防治方法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每一个环境污染的实例,可以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敲响的一声警钟。为了保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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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期限为多久?《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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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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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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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19]8号颁布时间:2019-06-04实施时间:2019-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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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模板的申请书是怎么样的?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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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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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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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处罚行政复议什么时候提出?生态环境处罚行政复议需要在受到处罚决定书后的六十日之内提出。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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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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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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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总体考虑什么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以全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持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施行,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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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环境行政诉讼由谁受理?生态环境行政诉讼由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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