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疫情治疗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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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务机关将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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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前工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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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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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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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判刑。刻意隐瞒曾途经疫区,拒绝接受检疫、隔离,肆意接触传播给他人,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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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疫情期间)进出境货物的快速验放,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现就疫情期间海关货物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事宜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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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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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 26421
- 有。因新型冠状病毒而被隔离的期间,员工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
- 18055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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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年2月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阐明,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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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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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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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不属于工伤,涉及到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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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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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疫情治疗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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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认定标准要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受伤。因此对于普通员工在出差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是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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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为指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工作,特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普通居家人员、出行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特定行业人员。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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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冠状病毒期间员工被开除怎么办?冠状病毒期间员工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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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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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事宜发布《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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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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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复工后因为通勤被感染了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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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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