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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妇女的司法解释

对妇女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含本数)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
我国对妇女范围的划定主要是基于年龄,并参考女性的生活状态。
在刑事领域,已满14周岁的女性应该可以称为妇女。
在民事领域,已满16周岁且已工作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而尚未工作在校读书的女性年满18周岁也可以称为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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