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新出现的债权可否申报 法律 关注:2.77W次 破产重整后新出现的债权可否申报可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标签: 重整 破产清算 申报 破产 债权 公司经营 可否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wve7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