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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的条款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的条款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的条款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的条款怎么办
1、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该予以处罚。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
当事人提出起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3、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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