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大棚附属 法律 关注:1.94W次 土地承包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按照《物权法》规定,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标签: 附属 大棚 土地承包 征地拆迁 土地 承包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ly5o8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