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宅基地面积标准 法律 关注:3.05W次 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一)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标准为0.26(折合 173平方米)。(二)、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 标签: 面积 征地拆迁 贵州省 宅基地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03o0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