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 關注:4.53K次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正在使用中的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標籤: 公用 設施 電信 廣播電視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weihaigonggong/e60o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