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立案標準 貪污賄賂罪 關注:3.09W次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標籤: 立案 國有資產 私分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tanwuhuilu/94vw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