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概念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關注:2.05W次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標籤: 財產 背信 受託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pohuaijinrong/z90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