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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房土地使用税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商業房土地使用税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買房子的應該都知道,我們一般買的房子都是商品房,但是市面上有非常多種類的房子,包括商業性住房,比如一些單身公寓,就是商業性住房,雖然也是買來住的,沒有用於商業,但是相對於商品房來説,房子的產權年限少了很多。那麼關於商業房土地使用税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商業房土地使用税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税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北京市地方税務局: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第二條規定:“在本市城區、近郊區行政區域內,遠郊區的區、縣政府所在地(縣城)和建制鎮、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房產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

根據《北京市施行的細則》(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二條規定:“凡座落在本市城區、郊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縣城(含衞星城)、建制鎮轄區內和工礦區範圍內的房產,均應在本市繳納房產税。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者除外。

本條所指城區、郊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縣城(含衞星城)、建制鎮範圍,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區劃為依據。”

商業房土地使用税的內容是怎麼樣的?土地我們擁有土地使用權,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土地的所有權只能是國家所有,我們在使用土地時還要支付國家土地使用税,就我們購買的房子來説,因為都是有產權年限的,所以要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税。

標籤: 使用税 商業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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