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貨款怎麼處理
-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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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收取超額貨款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法律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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