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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大家在現實生活當中,肯定碰見過自己證件丟失的情況,例如身份證,學生證等貼身證件。但像房地產證,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權證也有丟失的可能性。那麼這些證件丟失了,該怎麼補辦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一、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補辦流程

1、先登報聲明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户口薄複印件、登記聲明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補辦費用

農村房產證補償的費用不多,分為三個部分:

1、申請遺失登記不收費;

2、補辦房產證交納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檔案費10元/份;

3、登報費用。登報費用具體需要諮詢報社。

二、新證辦理程序

工作程序

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證

變更基本條件

1、申請人户口必須在本村

2、申請人户口必須是農業户口

3、申請人及家屬必須沒有宅基地使用證

需提交資料

1、户口簿原件、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A4紙)

2、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證明

3、申請書一份、委託書一份

4、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

5、原土地登記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證原件

6、更正後填寫的土地登記卡三張

三、相關資料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對應的,區別在於使用權的權限: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而國有建設用地就沒有上述相關的規定。相對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為嚴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滿18週歲、沒有住宅。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問題,雖然《物權法》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實施,造成宅基地相對應的房產證沒有實際用途--無法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 如何補辦宅基地使用權證 的答案,大家可以明白如果 宅基地使用權證丟失,首先在報刊上發佈公告聲明上一張證件作廢,然後在十日後預約規劃管理站測量土地面積,最後攜帶相關資料前往辦理新的證書。


標籤: 宅基地 權證 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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