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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使用年限變更合法嗎?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變更合法嗎?

土地的類型是有很多種的,不同的土地的類型的使用年限也是有一定的差異的,我們在進行計算土地使用年限的時候,是需要首先考慮土地的類型是什麼,因此,也就存在土地使用類型的變更的情況,這時候就會有人對於土地的使用年限進行變更。那麼,深圳土地使用年限變更是否合法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變更合法嗎?

一、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可以變更嗎?

具體來説,由經營性用地轉為非經營性用地、由非經營性用地轉為非經營性用地均直接審批,但是,由經營性用地轉為經營性用地、由非經營性用地轉為經營性用地,須依法收回再公開出讓,不宜直接審批。 使用年限也可以變更。實際上,往往用途的改變就會引起使用年限的改變。當然,即使用途不變,使用年限也可以延長,但不能超出法定最高年限。

二、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麼辦

眾所周知,除劃撥土地使用權外,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應與國家(政府)訂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使用期限和出讓金等等,經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經登記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而終止。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是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續期制度的一個重大例外,等於向社會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權經登記而取得,因為自動續期而長期有效。該規定的意義在於: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權可以事實上長期存續的法律基礎,成為本世紀以來我國重樹民眾創造和保有財富信心的最具價值的法律制度。

3、《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沒有規定任何條件,那些主張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是有條件的觀點,不論其條件寬厚(例如象徵性支付土地費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釋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制度。

其實,對於不同的類型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我們在進行確定土地使用年限的時候,首先要對於類型進行確定,對於深圳土地使用年限變更來説,如果是用途的改變就會引起使用年限的改變,但是如果是用途不變,使用年限也可以延長,不過不能超出法定最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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