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對夫妻債務是怎麼規定的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關注:1.7W次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籤: 夫妻 新婚姻法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債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haiwu/zhaiquanjieda/w39z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