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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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權轉讓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併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四十九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第五百五十條 【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二、債權轉讓協議怎麼寫?
債權轉讓協議
甲方(債權出讓人):
乙方(債權受讓人):
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前,債務人 拖欠甲方 款共計 元未還(相關債權憑證附後)。
2、現甲方將以上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陳述、保證和承諾
4、轉讓價款
乙方確認,其因受讓債權而需按照本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
5、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所有債權文書,包括但不限於債權憑證、合同、轉讓協議等書面材料及電子文檔等副本資料等承擔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債權轉讓通知的義務。
7、違約責任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供的與該轉讓債權有關的任何文件和資料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誤導、虛假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情形,如因甲方違反上述承諾導致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在司法實踐中,債權轉讓應該簽訂書面的轉讓協議,而且,債權人轉讓債權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的同意,但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如果轉讓債權時沒有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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