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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的訴訟時效

撤銷權的訴訟時效

在普通的關於債的關係當中,債權人的利益是一定要受到維護的,在一些情況下,債務人會為了自己的一些私利而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對自己的財產做出不合理的處分。這個時候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這羣人是可以對債務人所作出的行為來行使撤銷權的,這是法律對於債權人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特別。都規定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行使撤銷權呢?撤銷權是可以無限期行使的嗎?它有沒有訴訟時效?下面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這樣的問題。

撤銷權的訴訟時效

在介紹訴訟時效之前我們需要來明確一下債權人的撤銷權,想要行駛的話,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目前來看,對於債權人的撤銷權需要符合五個要件,只有全部符合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第一個也是撤銷權的前提條件就是債務人處分的自己的財產在處分財產的時候是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他處分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為,例如他放棄了對於其他人的債權或者是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處置了自己的財產,甚至無償轉讓了自己的財產。

第二個是時間的問題,處置自己財產或者權利的時間必須是位於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債的關係成立之時,或者是之後,如果是在之前處分了自己的財產,則不屬於撤銷權的管轄範圍之內,也就是債權人沒有權利對該行為進行管轄。

第三點是法律問題,債務人的這個行為不可以是無效行為,必須是法律上的有效性,為前已經符合發生效力的要件發生了法律效力,只有是有效的行為才可以被撤銷。

第四點是影響問題債務人處分自己權利或者財產的行為必須影響到了債權人合理債權的實現,必須有害於債權人的權益時,債權人才能使用撤銷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如果與債權無關的話,債權人同樣無法管轄。

第五點是主觀問題,債務人在處理自己財產的時候不可以是無意或者是善意的處理,一定是有意惡意,主觀上就是為了逃避債務或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才處置自己財產的。只有有這樣的主觀惡性,才能夠對其行為進行撤銷。

符合以上五個條件,他的行為才是不合法的。此時債權人才能夠拿起撤銷選這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債權人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間,法律也同樣做出了規定,如果債權人知道了債務人處理自己的財產符合以上五條規定,想要行使撤銷權的話,必須在知道撤銷事由的一年之內行使,超過了一年之後,債權人就算知道了是由就算想要行使撤銷權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法院不予保護。

當然。債權人的撤銷權也不是一直擁有的,就算債務人不知道發生事有那麼自債務人做了這件事情的五年之內,如果債權人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話,撤銷權消滅,就算五年之後再次知道了具體是有也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於站務人處置自己財產行為的一種保護。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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