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 >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案件的時效性怎麼認定

行政處罰案件的時效性怎麼認定

行政處罰時效是兩年,違法行為發生後的兩年內,對該違法行為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未發現這一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實,在兩年後,無論在何時發現了這一違法事實,對當時的違法行為人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行政處罰案件的時效性怎麼認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zheng/xingzhengchufa/8v7kj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