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公安局會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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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相關法律中對不同的罪名都是作出了專門的立案標準規定,也就是説雖然已經認定一些行為屬於犯罪行為,但此時還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如果沒有達到那公安局一般是不會立案的。那究竟侵佔罪公安局會立案嗎?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侵佔罪公安局會立案嗎
屬於自訴案件,公安機關不予處理,自己到法院訴訟解決。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因此實踐中往往都是由受害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因此一般向公安局告訴的,此時公安局往往不會立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侵佔罪的刑事處罰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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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怎麼要求的
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佔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 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麼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為,數額較大應參照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有人認為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於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麼如何確定行為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四、侵佔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法律中明確規定了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因此實踐中往往都是由受害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因此一般向公安局告訴的,此時公安局往往不會立案受理。因此侵佔罪公安局會立案嗎?答案就是否定的。法律中同時對侵佔罪的數額作出了要求,上文中小編已經進行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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