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犯罪嗎?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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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虛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犯罪嗎?
虛開增值税發票到了一定的數額就會構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開普通發票罪,是指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行為。
該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對發票類犯罪新設的一個罪名,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構成本罪的行為主體。
虛開的税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税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虛開税款數額1萬元以上,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虛開税款數額10萬元以上,屬於“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
虛開税款數額50萬元以上,屬於“虛開的數額巨大”。
二、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從犯怎麼認定?
在共同犯罪中,虛開增值税發票的和要求虛開增值税發票的人都是主犯;介紹虛開增值税發票的人是從犯。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是從犯。對從犯依據《刑法》第27條第二款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總而言之,就算是自己虛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的數額還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立案標準,但是,只要發現有虛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的行為肯定是會進行處罰的。低於1萬元的情況下也會對虛開增值税發票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話性質就比較嚴重了,這是嚴重的違反我國税收法律制度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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