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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集體貪污罪

什麼是集體貪污罪

什麼是集體貪污罪

經常聽説貪污罪,那麼你是否知道什麼是集體貪污罪呢?其實,集體貪污也可以叫做共同貪污,通常是多人共同進行貪污犯罪。然而法律對其具體是如何規定的,還請各位通過本站小編提供的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一、什麼是貪污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91 條規定,公共財產包括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和專項基金的財產以及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和運輸中的私人財產,與國家合資合作的公司、企業的財產中即包括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個人財產以及外國公司的財產。

二、共同貪污犯罪如何認定

所謂共同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貪污犯罪行為。它有以下特點:一是貪污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 (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三是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繫,互為條件;五是共同貪污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貪污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

認定共同貪污犯罪時,除掌握其特點外,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1)貪污共犯中,必須包括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就貪污共犯的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國家工作人員之間組成的貪污共犯;二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之間組成的貪污共犯,三是上述兩種人員之間組成的貪污共犯;四是與上述一、二類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人員;五是受國有單位委派的非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之間組成的貪污罪共犯;六是受國有單位委派的非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與該非國有單位中人員組成的貪污共犯。

(2)共同貪污犯罪行為所侵害的對象,是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的財物。

(3)共同貪污屬於貪污情節較重範疇。

司法實務中,如果是單人實施的貪污行為,那麼必須要滿足其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而在集體貪污中只需要有人是國家工作人員就可以了,並不要求所有的犯罪人員都具有這個特殊的身份。關於集體貪污罪的知識,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本站在線律師。

標籤: 貪污罪 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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