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確定刑事責任能力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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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中瞭解到,實踐中只有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那麼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實踐中,該怎麼確定刑事責任能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麼確定刑事責任能力
1、按年齡分: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要負刑事責任。這是負完全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罪,要負某些犯罪的刑事責任。這是負相對的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3)不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2、按精神狀況分:
(1)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為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3)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屬於完全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確定刑事責任能力該怎麼進行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達到16週歲年齡的人犯罪,將負擔的是一種完全的刑事責任。這是我國法律基於已滿16週歲的人一般心智和體力皆已成熟的考慮而作出的推定規定。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與上面所提不同的是,這裏所應負的刑事責任年齡,是相對的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也就是説,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僅僅是犯上述犯罪行為時才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週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這裏也應注意,這個年齡階段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4、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5、不滿16週歲不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養。
6、已滿75週歲的人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8、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9、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確定刑事責任能力,在司法實務中是具有重要意義的,而現實中,一般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而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被控刑事犯罪時,刑事責任能力是一個很好的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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