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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的防範方法及處理意見是什麼?

故意傷害的防範方法及處理意見是什麼?

一、故意傷害的防範方法及處理意見是什麼?

故意傷害的防範方法及處理意見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的處理是: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男子割斷妻子的腳筋,侵犯了妻子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男子實施家庭暴力,採用非法手段,傷害妻子身體健康權,威逼其不得離婚

3、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事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行為人在犯故意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的。

三、故意傷害罪的形態有什麼?

故意輕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

傷害意圖非常明顯(比如致人重傷、死亡),且已經着手實行傷害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

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故意,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由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以及主觀要件這四個方面構成的,犯該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需要具備相應的刑事責任能力,該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權,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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