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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中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中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中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律師解析:1、刑事拘留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將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提出申請。
3、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需要在三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同時説明不同意的理由。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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