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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措施是什麼?

冒充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措施是什麼?

一、冒充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措施是什麼?

冒充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措施是什麼?

1、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2、招搖撞騙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招搖撞騙行為和招搖撞騙罪區別有什麼?

招搖撞騙行為和招搖撞騙罪有共同的行為方式,二者的區別在於:

1、行為的情節和危害後果不同,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危害較大的,則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2、冒充的對象不一樣,招搖撞騙罪冒充的對象僅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招搖撞騙行為的冒充對象除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還包括醫生、記者、教授等其他人員”。

三、哪些情況視為招搖撞騙情節嚴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情節嚴重,追究刑事責任:

1、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數額較大的;

2、初次招搖撞騙,數額巨大的;

3、多次招搖撞騙,累計數額較大的;

4、組織多人招搖撞騙,數額較大的;

5、組織未成年人招搖撞騙的;

6、曾因招搖撞騙、詐騙、敲詐勒索被判處過刑罰的;

7、一年內曾因招搖撞騙、詐騙、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8、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招搖撞騙的;

9、其他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

綜上所述,不法分子冒充其他人,利用虛假身份招搖撞騙,違法情節一般的,按照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對當事人治安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輕微的,拘留在五日以下,如果比較嚴重,則最高可以拘留十五日。被處罰後,當事人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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