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文書 >司法文書 >

在一般起訴案件中訴訟狀怎麼寫

在一般起訴案件中訴訟狀怎麼寫

起訴書即訴訟狀,法定稱呼應該是”起訴狀“或者”訴訟文書“,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是叫法不同而已,兩者都是向一審法院申請立案時,訴説案情的文書。起訴書的書寫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在一般起訴案件中訴訟狀怎麼寫

(一)、首部

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起訴書”或”民事起訴書“。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在原告與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

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多人需依次寫。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一行。

(2)後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3)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託代理人的,註明委託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説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三)、結尾

在正文之後,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後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具狀的年月日。

(四)、附項

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民事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從以上的部分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訴訟狀主要包含了標題正文以及最後的附件,在訴訟書中正文部分是至關重要的,一定要明確訴訟的目的是什麼以及理由,只有在這裏陳述清楚了,才能夠讓法官更好地認清案件。

標籤: 訴訟狀 起訴 案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wenshu/sifawenshu/6p0x4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