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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

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

現如今,人們對自己的居住條件也越來越重視,在建築施工中,建築物的屋面防水已經成為建築施工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是檢驗房屋防水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接下來,本站小編圍繞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為大家做詳細介紹。

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

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

1、屋面工程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級進行設防,並應符合要求。

根據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分別選用高、中、低檔防水材料,進行一道或多道設防,作為設計人員進行屋面工程設計時的依據。屋面防水層多道設防時,可採用同種卷材或塗膜複合等。所謂一道防水設防,是具有單獨防水能力的一個防水層次。

2、屋面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自然條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級的設防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重要部位應有詳圖;對屋面保温層的厚度,應通過計算確定。

説明:根據建設部(1991)370號文《關於治理屋面滲漏的若干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屋面防水設計,必須要有防水設計經驗的人員承擔,設計時要結合工程的特點,對屋面防水構造進行認真處理。因此,本條文規定設計人員在進行屋面工程設計時,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確定建築物的屋面防水等級和屋面做法,然後按照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防水材料情況、經濟技術水平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綜合考慮防水材料,按設防要求的規定進行屋面工程構造設計,並應繪出屋面工程的設計圖;對檐口、泛水等重要部位,還應由設計人員繪出大樣圖。對保温層理論厚度應通過計算後確定,作為屋面工程設計的依據。

3、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圖紙會審,並應編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説明:根據建設部(1991)837號文《關於提高防水工程質量的若干規定》要求: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要組織對圖紙的會審,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要求。這樣做一方面是對設計圖紙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使施工單位切實掌握屋面防水設計的要求,避免施工中的差錯。同時,制訂確保防水工程質量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4、屋面工程施工時,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的“三檢”制度,並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每道工序完成,應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説明: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間,常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問題未解決,而被下道工序所覆蓋,給屋面防水留下質量隱患。因此,必須加強按工序、層次進行檢查驗收,即在操作人員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工序間的交接檢和專職質量人員的檢查,檢查結果應有完整的記錄,然後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達到消除質量隱患的目的。

5、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應由經資質審查合格的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説明:防水工程施工,實際上是對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須由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才能確保防水工程的質量。本條文所指的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防水施工企業的規模、技術水平、業績等綜合考核後頒發資質證書的防水專業隊伍。操作人員應經過防水專業培訓,達到符合要求的操作技術水平,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上崗證。對非防水專業隊伍或非防水工施工的,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應責令其停止施工。

6、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温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材料進場後,應按本規範附錄A、附錄B的規定抽樣複驗,並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説明:防水、保温隔熱材料除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檢測報告等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外,還應有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指定的該產品抽樣檢驗認證的試驗報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為了控制防水、保温材料的質量,對進入現場的材料應按本規範附錄A和附錄B的規定進行抽樣複試。如發現不合格的材料已進入現,應責令其清退出場,決不允許使用到工程上。

7、當下道工序或相鄰工程施工時,對屋面已完成的部分應採取保護措施。

説明:3.0.7對屋面工程的成品保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很多工程在屋面施工完後,又上人去進行其他作業,如安裝天線、安裝廣告支架、堆放腳手架工具等,造成防水層的局部破壞而出現滲漏。所以,對於防水層施工完成後的成品保護應引起重視。

8、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或預埋件等,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設完畢。屋面防水層完工後,不得在其上鑿孔打洞或重物衝擊。

説明:本條文強調在防水層施工前,應將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及預埋件安裝完畢。如在防水層施工完畢後再上人去安裝,鑿孔打洞或重物衝擊都會破壞防水層的整體性,從而易於導致屋面滲漏。

9、屋面工程完工後,應按本規範的有關規定對細部構造、接縫、保護層等進行外觀檢驗,並應進行淋水或蓄水檢驗。

説明:屋面工程必須做到無滲漏,才能保證使用的要求。無論是防水層的本身還是屋面細部構造,通過外觀檢驗只能看到表面的特徵是否符合設計和規範的要求,肉眼是否會滲漏。只有經過雨後或持續淋水2h後,使屋面處於工作狀態下經受實際考驗,才能觀察出屋面工程是否有滲漏。有可能作蓄水檢驗的屋面,還規定其蓄水時間不應小於24h。

10、 屋面工程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檢驗批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卷材防水層面、塗膜防水層面、剛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熱屋面工程,應按屋面面積每100m2 抽查一處,每處10m2,且不得少於3處。

(2)接縫密封防水,每50m應抽查一處,每處5m,且不得少於3處。

(3)細部構造根據分項工程的內容,應全部進行檢查。

説明:本條文規定了屋面工程中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批的抽查數量。各種屋面工程包括找坡層、保温層、找平層、防水層及保護層等,均為每100m2抽一處,每處抽查10m2,且不得小於3處。這個數值的確定,是考慮到抽查的面積佔屋面工程總面積的1/10有足夠的代表性的,而且經過多年來的工程實踐,大家認為還是可行的,所以本次制訂質量驗收規範時仍沿用這一數據。

至於細部構造,則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現滲漏的薄弱環節。據調查表明,在滲漏的屋面工程中,70%以上是節點滲漏。所以,對於細部構造每一個地方都是不允許滲漏的。如水落口不管有多少個,一個也不允許滲漏;天溝、檐溝必須保證縱向找坡符合設計要求,才能排水暢通、溝中不積水。鑑於較難用抽檢的百分率來確定屋面防水細部構造的整體質量,所以本規範明確規定細部構造應按全部進行檢查,以確保屋面工程的質量

綜上所述,屋面防水工程是建築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防水工作不能達到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將會影響建築的整體的質量,也會給居住者和使用者帶來麻煩。屋面防水工程驗收標準主要是根據工程特點,按照屋面防水等級的設防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根據分項工程進行檢查。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葫蘆島律師

標籤: 工程驗收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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