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相關前三章的法律常識

我國新婚姻法全文前三章有哪些內容?
  • 我國新婚姻法全文前三章有哪些內容?

  • 我國為了很好的規範婚姻事項以及制定好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有的新婚夫妻在結婚之前就應該好好了解婚姻法中的內容,以便更好的經營好婚姻關係,並處理好婚姻問題。那麼,我國新婚姻法全文的前三章都有哪些內容呢?一起來看看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16822
新安全生產法全文前三章內容是什麼?
  • 新安全生產法全文前三章內容是什麼?

  • 關於食品安全以及衞生安全問題是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説都十分重要的,因為衣食住行是我們每個人的生活當中都必不可少的東西,近兩年來一直在對安全生產法進行不斷的修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新安全生產法全文前三章內容,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
  • 6313
違章停車扣三分
  • 違章停車扣三分

  •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
  • 12549
《刑法》第三章261
  • 《刑法》第三章261

  • 刑法第261條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9356
社會保險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條
  • 社會保險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條

  •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 6857
刑法三章261條
  • 刑法三章261條

  • 刑法第261條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9056
物權法之前違章
  • 物權法之前違章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 23251
社會保險法第三章第三十條
  • 社會保險法第三章第三十條

  •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 31909
繼承法第十三章
  • 繼承法第十三章

  •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
  • 3630
違章停車三天貼三張
  • 違章停車三天貼三張

  •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
  • 12110
刑法分則第三章
  • 刑法分則第三章

  • 刑法分則第三章中不屬於單位犯罪的罪名對於單位犯罪,記住兩條:第一,雙罰為一般,單罰為例外;在不純正單位犯罪中,對單位負責人的處罰與自然人犯罪的處罰不同。第二,並不是所有的刑法分則規定的罪行都能構成單位犯罪,只有刑法分則明文規定單位犯罪的罪名才能構成單位犯罪。剩下的就...
  • 30572
物權法第三章
  • 物權法第三章

  • 勞動法2023第三章26.27條《勞動法》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
  • 9169
交通違章扣三分
  • 交通違章扣三分

  •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
  • 7334
貧困證明三級章
  • 貧困證明三級章

  •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
  • 15069
刑法等三章261條
  • 刑法等三章261條

  • 刑法第261條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0920
刑法第三章261
  • 刑法第三章261

  • 刑法第261條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31401
貧困證明三個章
  • 貧困證明三個章

  • 成為證明對象的三個條件(1)該事實對於正確處理案件有法律意義,或者是實體法上的意義,或者是程序法上的意義;(2)雙方當事人對該事實存在爭議;(3)該事實不屬於訴訟上的免證事實。...
  • 24561
勞動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條
  • 勞動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條

  • 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
  • 29003
三輪車違章停車
  • 三輪車違章停車

  • 三輪車肇事逃逸怎麼判三輪車肇事逃逸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處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違反道路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肇事逃逸,這就構成了犯罪。交通肇事逃逸罪的量刑是分成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到七年以下和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 29094
計生證明三級章
  • 計生證明三級章

  • 三級貧困證明三級貧困證明是指由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或區民政部門所開具,證明家庭確實貧困的證明。三級貧困證明,為一種證明貧困的文書,其分為三步,第一步為由困難家庭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寫出家庭貧困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進行...
  • 23415
新環保法第三章
  • 新環保法第三章

  • 第三章輪候與配租第十條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第...
  • 15958
三級貧困證明章
  • 三級貧困證明章

  •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
  • 16265
物權法第三章三十二條
  • 物權法第三章三十二條

  • 勞動法2018第三章26.27條《勞動法》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
  • 13296
第三方協議蓋章
  • 第三方協議蓋章

  •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
  • 5881
三方協議三張都蓋章
  • 三方協議三張都蓋章

  •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
  • 1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