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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

因為證據需要滿足合法性,真實性,關鍵性三個當面,缺一個就是有瑕疵,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侵犯了其他合法權益,屬於不符合合法性。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

法律依據:價格行政處罰證據規定 第三十九條

 下列證據材料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一)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材料;(二)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的材料;(三)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材料;(四)經技術處理而無法辯明真偽的材料;(五)不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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