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

一般先予執行不執行會怎樣

一般先予執行不執行會怎樣

一、一般先予執行不執行會怎樣

一般先予執行不執行會怎樣

不一定,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時,應當在裁判中對先予執行的裁定及該裁定的執行情況予以説明及提出處理意見。權利人勝訴,先予執行正確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説明權利人應享有的權利在先予執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實現;權利人敗訴,先予執行錯誤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指出先予執行是錯誤的,責令申請人返還因先予執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採取執行迴轉措施強制執行,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賠償。

二、法院民事判決後執行期限是多久

申請執行的期限應當是二年,至於執行結束的期限,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

開始執行,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三、法院判決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院的裁判文書存在兩個效力,一個是法律效力,一個是執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一經生效(一審判決在超過上訴期後沒有上訴的判決以及二審終審的判決,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銷。

裁判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是指如果義務人拒不履行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權利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否則,就喪失了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民事判決後執行期限一般是兩年,一般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執行的期限。法院開始執行的期限需要在立案之後的六個月進行執行。非訴訟的案件一般需要在立案之後的三個月進行執行完畢。

標籤: 先予執行 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usong/susongguanxia/p3k9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