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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仲裁委開庭時間怎麼處理?

錯過仲裁委開庭時間怎麼處理?

一、錯過仲裁委開庭時間怎麼處理?

錯過仲裁委開庭時間怎麼處理?

應該及時向法院説明原因和了解情況,爭取法院的諒解.

如果法院沒有缺席判決,下次一定要準時出庭.如果已經當庭宣判,法院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對判決書不服就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二、仲裁開庭後結果多久能出來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不論發生什麼糾紛,在找中間人或有關單位調解時,一般都要雙方當事人到場,三對六面,講清事實,予以解決。就是起訴到法院,在第一審審判時,不管是普通程序還是簡易程序,也要求雙方當事人到庭,開庭審理。《仲裁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仲裁應當開庭進行。”但此條又規定,“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也就是説,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開庭。它是“仲裁庭應當開庭進行”外的一種補充形式。

不開庭審理就是書面審理,在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不到庭的情況下,仲裁庭根據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和證據材料,如仲裁申請書、答辯書、合同、雙方來往函電等,以及證人、專家、鑑定人提供的書面證據材料,對爭議案件進行審理,作出裁決。

錯過仲裁委的開庭時間可以向法院説明,如果已經宣判可以上訴,沒有宣判下次準時出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如果案件比較複雜,可以申請延長時間。

標籤: 時間 仲裁委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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