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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告被告知道開庭時間嗎?

如果公告被告知道開庭時間嗎?

一、如果公告被告知道開庭時間嗎?

如果公告被告知道開庭時間嗎?

如果公告被告不一定知道開庭時間,但是不管被告知不知道開庭的時間的話,是不影響開庭的。算公告後開庭時間規定是: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二、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三、法院立案程序是什麼?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民事類型的案件還是其他類型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到庭參加訴訟活動的話,是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的前提必須是相關的傳票已經送達,如果説對方實在一直找不到人的話,可以選擇公告送達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不一定公告送達被告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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