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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需要公證嗎

離婚後房產需要公證嗎

離婚後房產需要公證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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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需要公證嗎

看自己的意願。
雙方當事人只要在不違法律、公序良俗的情況下,只要雙方自願平等均可簽訂協議,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在公證協議的情況下,將來一旦發生訴訟,法院一般會將公證作為比較重要的證據,只要公證本身不存在較大的瑕疵,法院一般會以此作為判決的重要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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