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成年人侵權怎麼進行損害賠償
-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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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的侵權責任由未其監護人承擔損害賠償。監護人已履行監護責任,即使監護人沒有過錯,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仍應賠償。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財產足以賠償的,自己承擔,否則由其監護人承擔補足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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