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成立特別累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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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國比較突出的一個社會問題,而且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低齡化的趨勢,防範未成年人犯罪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國刑法是有累犯規定的,那麼未成年人可成立特別累犯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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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成立特別累犯嗎,規定是什麼啊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以上是關於未成年成立特別累犯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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