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 >其他侵權 >

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為:

1、財產賠償按照其直接損失計算數額;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隱私權與名譽權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1、隱私權與名譽權主體不同。

隱私權僅自然人享有;而名譽權不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組織也享有。

2、隱私權與名譽權客體不同。

隱私權的客體是自然人不願為他人知曉或不宜公開的祕密;而名譽權的客體是公眾對特定人的社會評價。

3、隱私權與名譽權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隱私權的方式常見的是未經自然人同意或授權而披露、傳述、散佈、竊取他人的個人隱祕事項;而侵害名譽權的方式常見的是侮辱和誹謗。

4、隱私權與名譽權侵害的內容不同。

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人散佈、公開的內容並非捏造、虛構的,而是事實;而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人散佈的內容是捏造、虛構的.並非事實。

5、隱私權與名譽權侵害行為人的心理狀態不同。

侵犯隱私權可能出於故意也可能出於過失;侵犯名譽權大多是一種直接故意行為。

6、隱私權與名譽權侵害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不同。

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人主觀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惡意目的或善意目的;而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毀損、貶低他人名譽。

7、隱私權與名譽權保護方式不同。

隱私權的保護只能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方式進行;而名譽權的保護還可以通過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方式進行。

三、起訴侵犯名譽權的流程是什麼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因此説,當事人受到名譽權侵害賠償標準首先從當事人因名譽權受損而導致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按照侵害人造成的損失作為賠償的標準作為開始,直到當事人因名譽權受損而導致精神損失的,賠償數額必須按照條件作為結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unhai/qitaqinquan/o131p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