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補償協議書需要當事人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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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補償協議書需要當事人簽字嗎
需要;協議是合同的一種,需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並生效。不簽字是缺乏對方同意的證據證明而已,要是有其他證據表明對方當事人認可是可以證明協議成立的。但是舉證很難,所以一般需要對方白紙黑字的簽字,這是起到證據的作用,畢竟當時同沒同意只是在腦海中的想法很難證明。
二、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2、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3、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户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三、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閲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户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説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説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人身損害補償協議是需要在雙方協商好之後才能進行簽訂,對於簽訂的內容一定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而且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簽字就可以認定此協議生效,如果有一方不簽字,那麼此協議都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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