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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後的名譽權還存在嗎?

死亡後的名譽權還存在嗎?

死亡後的名譽權還存在嗎?

一、死亡後的名譽權還存在嗎?

人去世了肯定是還有名譽權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名譽權是包括死亡人員的名譽權,如果不法分子對已死亡人員的名譽造成了侵犯,可以由其親屬向司法機關進行訴訟來要求對方進行賠償,並進行懲罰。

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

死人有名譽權。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雖然我國法律規定民事權利始於公民出生,終於死亡,但名譽作為社會對某一主體的評價,不會因主體死亡而消滅,其名譽依然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 【死者人格利益保護】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二、名譽權如何賠償

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同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公民的名譽權不會因為死亡而消失,如果侵犯公民的名譽權需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侵犯死人的名譽權同樣需要受到處罰,名譽權受到侵害之後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並且恢復名譽,消除侵權帶來的影響,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等。

標籤: 名譽權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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