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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要求賠償? 遊客挑逗動物造成的傷害

該怎樣要求賠償? 遊客挑逗動物造成的傷害

動物園的動物致人傷害主要是因為某些原因導致的動物對人的攻擊,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遊客餵食動物以及挑逗動物城為了動物致害的主要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動物園園方作為管理者沒有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即使遊客有過錯,也無疑要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但是,動物園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如果動物園能夠舉證證明園方沒有過錯,例如證明動物的獸舍設施安全牢固、相關遊客安全措施完善、在遊客參觀處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誌等,並且動物園的管理人員已經及時對於參觀人員的挑逗、餵食等不文明、不安全行為及時進行勸阻,能夠證明自己的在管理動物園方面盡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責任,就可以免除責任,相關侵權後果就由受害人自己承擔。

遊客挑逗動物造成的傷害,該怎樣要求賠償?

由此,我們可以瞭解到,在動物園動物傷人事件當中,確認承擔責任的主體的關鍵是要確認動物園園方是否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動物園園方怎樣才能證明已經履行了現實的管理職責呢?

動物園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不是無範圍限制的,只有當動物園的園方未能在合理範圍內履行安全管理義務時,他們才會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不是無限的,需要參考承擔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營業活動或其他活動情況,確定安全保障的必要性以及可能性,法律並不會強人所難。安全保障的合理限度界定事關相關責任的認定,需要按照該安全保障義務人(即動物園的管理者)的行為是否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是否屬於樸素的行業行為,以及能夠遇見的可能性的大小。

動物園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一般包括維護並定期修繕園區內的公共設施,管理教養動物以及管理園區動物安全設施等,定期查驗,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及時消除隱患,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誌,有條件的,可以設專人看管。動物園挑逗動物屬於遊客的過錯行為,是對於自己的生命的不負責,該行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動物園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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